云人考〔2011〕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: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[2010]90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10]68号)、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11]30号)精神,为做好2011年度以上两项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《考试报名条件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。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《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》(云人考[2007]19号)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。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,在网络上如实填写《考试报名表》,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,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。 二、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(一)下半年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: 11月12日 上午10:00---11:00 二、三级口译(综合能力)下午13:10---14:30 二级口译实务(交替传译)下午13:10---14:00 三级口译实务 11月13日 上午9:30---11:30 二、三级笔译(综合能力) 下午14:00---17:00 二、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、三级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,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,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橡皮和2B铅笔(填涂卡用);参加二、三级“笔译实务”科目考试时,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、外中词典各一本。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,应考人员需携带黑色墨水笔、橡皮和2B铅笔(填涂卡用)。 对报名参加2011年度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《口(笔)译综合能力》和《口(笔)译实务》两个科目的,不限制报名条件,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它条件。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有关规定,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,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,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,免考“二级口译综合能力”,只考“口译实务(同声传译)”1个科目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学位 [2008]28号)文件规定,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,凭学校开具的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”(加盖学校公章)在报考二级口、笔译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时免试《口(笔)译综合能力》科目,只参加《口(笔)译实务》科目考试。 三、考试用书订购 (一)有关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大纲、培训教材等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。 单位: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政编码:100037 联系电话:010-68995947、68328249。 四、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,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州、市首府所在地,由各州、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。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昆明市,由我中心负责考点、考场的安排工作。 (一)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 报名时间:9月8日——9月17日(节假日不办公) 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采用现场报名、缴费和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。 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、2张小一寸免冠近照(彩色、黑白均可),及其他相关的报考材料。 报名联系电话:0871-5516408、5516074。 报名地点: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(一二一大街298号)。 准考证领取时间:2010年11月7日-11日(报名地点领取)。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。提交虚假、无效资历的考生,即使其通过考试,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;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,其考试成绩无效,不予发放资格证书,考试费用不予退还。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。(责任编辑:云南考试网) |